2017年6月14日許,被告人阮某、牛某、高某、劉某、王某同他人在北京市昌平區十三陵鎮***飯店,持鋼砍刀等物隨意毆打他人,并打砸飯店門窗、破璃等,造成店內人
員李**(男,38歲)、張**(男,30歲)輕微傷、趙**(男,29歲)輕傷二級,飯店內玻璃、門窗等物毀損或滅失。北京金標律師事務所作為高某、王某的辯護人,經過激烈的庭審辯護,最終判決高某、王某有期徒刑10個月。
被告李某在2018年3月至6月期間利用“李**”的身份,利用社交軟件以借錢名義騙取事主付某人民幣共計29800余元,涉嫌搶劫罪。北京金標律師事務所齊曼律師作為李某辯護人,依據李某的陳述和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發表以下法律意見。
依據犯罪嫌疑人李某陳述的事實,辯護人認為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犯罪事實不清、證據不足,不構成詐騙罪。最終判決李某當庭釋放。
會見在押嫌疑人時,為其提供法律服務,了解涉案罪名,申請取保候審 代寫各種材料…
查閱、復制案件相關材料,針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提出法律意見書(無罪或者罪輕等)…
復制案件材料,參見案件開庭審理,提出無罪或罪輕的辯護意見,撰寫上訴狀…
提出暫予監外執行的申請,保外就醫的申請,減刑/假釋的申請…
對進入死刑復核程序的案件調查和收集證據,提出辯護意見…